全體會員:
為規范和加強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本會團標制修訂工作的有序進行和制修訂任務的完成,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中國獸醫協會章程》《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中國獸醫協會研究制定了《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獸醫協會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經費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以下簡稱團標)的管理,提高團標制修訂工作效率,促進獸醫領域標準化進程,根據國家標準委、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以及《中國獸醫協會章程》《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團標制修訂經費,是指用于本會團標制修訂工作的專項經費。
第三條 團標制修訂經費的來源主要包括團標申請單位繳納的標準審查費以及團標項目合作經費等。
第四條 團標制修訂經費可用于團標制修訂立項、審定的專家費、團標技術委員會工作經費等。團標審定過程中涉及差旅、會議等其他費用的,由團標申請單位承擔。
第五條 團標制修訂收費標準為每項10000元。申請單位為協會會員單位的,每項5000元。
第六條 針對特定創新和市場需求的團標項目制修訂費用,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根據團標申請單位項目具體情況和需求,與團標申請單位協商確定。
第七條 團標制修訂經費由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統一收取、統籌使用,在協會賬戶上設立專項進行收支管理。
第八條 團體標準制修訂經費的使用應遵循國家有關規定以及《中國獸醫協會財務管理辦法》。
第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