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3-02-17閱讀次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中國獸醫協會獸醫病理師分會(以下簡稱獸醫病理師分會)的會員管理,提高中國獸醫協會獸醫病理學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保障獸醫病理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動物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國獸醫協會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入會申請、評定和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實行會員準入制度。
第四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負責本分會會員入會申請受理、評定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專業培訓、會員評定等活動,經考核合格,通過評定后方可加入獸醫病理師分會,頒發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證書。
第二章 會員準入
第五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準入條件:
(一)須為中國獸醫協會個人會員。
(二)專業背景要求(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獸醫學或醫學專業大學專科、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獸醫病理學工作5年(含)以上;
2.具有獸醫病理學及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并從事獸醫病理學工作2年(含)以上;
3.已取得國家執業獸醫師或助理獸醫師資格證者,并從事獸醫病理學工作4年(含)以上。
(三)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我國動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等。
第六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申請表、中國獸醫協會個人會員證書、大學專科、本科(或同等學歷)和最高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電子版各1份等材料,具備國家執業獸醫師或執業助理獸醫師資格證者,請提供電子版1份(非必須);
(二)獸醫病理師分會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核;
(三) 獸醫病理師分會對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進行考核,并組織專家進行評定;
(四)通過專家評定的申請者,準予加入獸醫病理師分會成為會員;
(五)將準予加入的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報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七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評定原則上每年組織1-2次。
第三章 會員權利義務
第八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獲得由中國獸醫協會頒發的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證書;
(二)優先參加獸醫病理師分會組織的獸醫病理診斷讀片交流活動及相關培訓,以不斷提高綜合業務能力;
(三)優先參加中國獸醫協會組織的相關活動。
第九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管理規定;
(二)遵守職業道德,履行獸醫病理師職責;
(三)積極參加獸醫病理師分會組織的病理培訓、讀片交流等繼續教育活動,積累繼續教育學分,以便不斷提升業務水平,豐富診斷經驗;
(四)愛護動物,宣傳動物保健知識和動物福利。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負責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的培訓、評定、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條 中國獸醫協會統一印制并頒發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證書。
第十二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建立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管理檔案,包括會員登記表、會員證書復印件、評定和培訓等情況。
第十三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對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資格每五年評估一次,五年內需參加3次(含)以上獸醫病理師分會組織的病理診斷交流活動,每參加一次活動記15學分,五年累計45學分為合格,否則取消會員資格。鼓勵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參加中國獸醫協會獸醫繼續教育聯合體舉辦的培訓項目,積累繼續教育學分。
第五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如有下列情形,獸醫病理師分會有權收回、注銷其會員資格。
(一)授讓、租用、借用獸醫病理師分會會員證書;
(二)未經親自診斷、治療,出具診斷報告等有關證明文件;
(三)出具虛假診斷報告等證明文件。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