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4-02-28閱讀次數:
各分支機構:
為加強中國獸醫協會內部治理,更好履行“四個服務”的職能定位,促進分支機構能力建設,充分激發分支機構效能,推動分支機構健康有序發展,中國獸醫協會制定了《中國獸醫協會分支機構考核辦法(試行)》。本辦法經2024年1月30日第3次秘書處常務會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獸醫協會分支機構考核辦法(試行)》
中國獸醫協會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獸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內部治理,更好履行“四個服務”的職能定位,促進分支機構能力建設,充分激發分支機構效能,推動分支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國獸醫協會章程》及《中國獸醫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會所屬分支機構,本辦法所稱分支機構是指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批準成立的工作委員會、分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考核,是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分支機構工作實際開展的年度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分支機構調整的重要參考。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四條 考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分支機構組織建設、日常管理、會員發展與服務、業務工作開展以及落實本會工作等。
(一)各分支機構應具備完善的組織架構,分支機構換屆、分支機構調整(包括負責人、業務范圍或依托單位調整)以及理事會的設立均履行正規的報備流程,材料齊全。
(二)各分支機構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負責人工作會議,研究分支機構工作部署;設立理事會的分支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理事會議。負責人工作會議和理事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報秘書處。
(三)制定分支機構年度工作計劃并落實執行,年底進行總結。按照要求向本會秘書處報送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四)積極發展會員,吸收行業內有影響的單位及個人入會,協助聯系會員單位年度會費繳納。
(五)積極加強同業溝通、交流與合作,開展學術研討、技術交流、科普、賽事等行業活動,至少培育、舉辦1~2項品牌活動。
(六)積極開展本領域調查研究,做好數據收集、整理、以及調研報告撰寫工作。
(七)積極推進本領域標準化工作,組織和參與相關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八)積極推動本領域人才培養與評價工作,根據行業需求,開展技術培訓活動。
(九)重大活動、重大事項落實事前報告、事后留痕制度,相關材料提交秘書處保留存檔。
(十)按時完成本會委托、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參與或承辦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三章 考核流程
第五條 考核工作由本會秘書處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分支機構進行考核。
第六條 評選權重:分支機構自評占比10%;分支機構互評占比50%,由各分支機構會長(主任委員)、秘書長投票;秘書處評選占比40%,由秘書處領導班子投票;最終考核結果由三項綜合得出。
第七條 根據本辦法第二章第四條進行逐項考核評議,分支機構承擔協會秘書處或以分支機構名義承擔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重要任務時,可按實際情況適當參考。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其中“優秀”數量不超過分支機構總數的50%。
(一)優秀。較好完成本辦法第二章第四條的相關考核內容。
(二)合格。基本完成本辦法第二章第四條的相關考核內容。
(三)不合格。沒有正常開展活動,一年內活動很少或無任何活動,不能完成本辦法第二章第四條的相關考核內容。
第九條 考核結果經秘書處常務會研究通過后,對考核為“優秀”的分支機構授予“中國獸醫協會年度優秀分支機構”稱號,對考核為“不合格”的分支機構限期整改,提交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
第十條 考核結果將向全體會員公布。
第十一條 被考評分支機構如對考評意見持有異議,可向秘書處提出申訴,經秘書處復議后,做出決定。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2024年1月30日第3次秘書處常務會通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通知原文:關于印發《中國獸醫協會分支機構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