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4-07-24閱讀次數:
中醫藥振興發展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支撐。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一定要保護好、發掘好、發展好、傳承好。”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振興發展戰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我國養殖業綠色發展、食品安全與減抗替抗、產業轉型中的關鍵作用,中國獸醫協會與肇慶大華農生物藥品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構建“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平臺”,整合協會、政府、教學、科研、企業單位等資源,依托平臺開展調查研究、技術交流、產品研發、國際合作等工作,促進中獸醫藥傳承與創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平臺名稱: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平臺,英文名稱為 Chinese Veterinary Medicin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Development Platform,縮寫為CVMIIDP。
第二條 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是以中獸醫藥文化傳承和科技創新為目標,以教學、科研院所、行業頭部企業的深度合作為主要形式,在互利互助、合作共贏的基礎上,由中國獸醫協會、肇慶大華農生物藥品有限公司牽頭,聯合中獸醫藥專業高校、中高職院校、中獸醫藥上下游企業、行業組織、科研院所等,自愿結成的專業性、協作性、非營利性的松散型合作組織。
第三條 平臺的宗旨:團結廣大中獸醫藥和相關的自然、社會科學工作者,弘揚優秀中獸醫藥文化,促進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科學技術普及推廣和人才成長,搭建中獸醫藥行業“政、產、學、研、用”資源融合平臺。
第四條 平臺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平臺設立建設委員會,負責平臺的組織協調和重大事項的研究和決策。平臺實行成員制度,各參與單位作為平臺成員應主動開放資源,對接需求,積極承擔建設任務,實質性參與平臺建設。
第五條 平臺辦公室地址:中國獸醫協會秘書處、肇慶大華農生物藥品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主要職能
第六條 平臺主要職能,包括但不限于:
(一)推動中獸醫藥傳承創新政策研究。研究《“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等政策,結合我國中獸醫藥現狀,組織專家提出中獸醫藥傳承創新政策建議,依托“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平臺”向有關部門報告。
(二)推進中獸醫藥科技創新服務。為推動我國中獸醫藥行業高質量發展,宣傳中獸醫藥領域科研成果、推廣創新技術與產品的實踐應用,促進研究成果與行業需求精準對接,推動中獸醫藥產學研和成果產業化發展,設立“大華農”中獸醫藥科技創新項目。
(三)推動中獸醫藥團體標準建設。依托中國獸醫協會團體標準平臺,組織行業內相關專家編制標準體系表,征集標準項目承擔單位,開展中獸醫藥相關標準制修訂和宣傳培訓等標準化建設。
(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緊跟國家戰略布局,結合新時期需求,為海內外中獸醫藥提供交流平臺。“以醫帶藥,以標促用”推動中獸醫藥國際化。組織中獸醫專家和優秀中獸藥企業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獸醫組織和相關高校建立友好合作,開展人員、技術、產品研發交流,推廣中獸醫技術和中獸藥相關產品應用。通過民間交流合作,助力中獸藥產品在當地的注冊備案和應用。
(五)服務全國中獸醫藥行業產學研人才培養,開展中獸醫專科建設。組織相關專家面向中獸醫基層服務人員、獸用中藥研究人員及產業化應用推廣專業技術人員等,以遠程、現場、理論、實操等多元化模式開展培訓,培養理論水平高、解決問題能力強的優秀中獸醫藥人才。建立中獸醫藥實踐基地,促進人才與產業對接。開展中獸醫專科建設,引領中獸醫行業發展,提升中獸醫辨證論治技術水平和臨床專科服務能力,助力中獸醫藥人才高質量發展。
(六)服務中獸醫藥臨床技術應用人才培養。依據產業鏈分工對人才的要求,組織專家面向家畜、家禽、伴侶動物、水產動物、節肢動物(蜜蜂)等,以專項培訓模式對基層臨床技術應用人才開展特色診療培育,提升基層中獸醫臨床辨證診療能力。
(七)打造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論壇。每年組織舉辦“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論壇”,搭建國內外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資源鏈接與價值鏈升級。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中獸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平臺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建設委員會”)是平臺最高決策機構,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建設委員會由申請加入平臺的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和企事業單位以及行業專家等平臺成員代表組成。建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工作會議。
第八條 建設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平臺章程;
(二)制定平臺發展規劃、方針及目標,確定平臺工作計劃;
(三)審議平臺年度工作報告;
(四)統籌平臺內資源,協調各成員關系;
(五)審議和決定平臺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九條 建設委員會設主任委員3名,副主任委員30名,委員若干。建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應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身體健康,在中獸醫藥行業有較大影響。
第十條 建設委員會主任負責并主持平臺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主持召開平臺建設委員會會議;
(二)組織實施平臺年度計劃;
(三)向平臺委員會做年度工作報告;
(四)主持平臺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建設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是:
(一)執行建設委員會決議;
(二)組織協調平臺年度工作計劃的落實;
(三)組織中獸醫藥行業調研,并向建設委員會提交行業發展議案;
(四)審議和接受新的成員單位,提交建設委員會;
(五)負責平臺成員的聯絡協調工作;
(六)籌備組織平臺成員會議和委員會會議,負責起草會議文件;
(七)負責平臺的宣傳和檔案等工作;
(八)為平臺成員提供服務,定期舉辦平臺活動。
第四章 平臺成員
第十二條 平臺由法人單位成員組成。凡有加入平臺意愿,承認平臺章程,愿意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有意為中獸醫藥行業做出貢獻的院校、科研單位、企業及社會團體均可申請參加。
本著務實精益原則,成員單位數量根據參與度、貢獻度,保持動態調整。
第十三條 加入平臺的程序:
(一)向辦公室提交加入平臺申請表;
(二)經建設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頒發平臺成員證書。
第十四條 平臺成員單位推薦1名代表擔任平臺委員,(原則上由成員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擔任),平臺成員單位享有下列權利:
(一)優先參與平臺組織的標準制定、書籍編寫、科研項目開發、技術服務、學術研討、社會培訓等工作;
(二)經申請備案,可在平臺內部企業成員、院校單位掛牌設立“產學研合作基地”、“培訓基地”,組織“人才雙選會”等;
(三)可就項目研發、項目申報、員工培訓或教學、實習、招生、就業、師資等方面在平臺成員間進行資源共享與合作;
(四)優先以平臺名義開展有關活動,承辦本平臺開展的會議、賽事等活動。
第十五條 平臺成員單位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及平臺成員之間簽訂的各項協議合同。執行建設委員會決議,完成平臺委托的工作任務;
(二)支持平臺開展活動;
(三)配合平臺提供中獸醫藥行業信息資料,反饋行業發展情況,配合信息發布等工作;
(四)樹立平臺良好形象,團結合作,自覺維護平臺的信譽與合法權益。不得開展違背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平臺利益的活動,保守平臺商業秘密,維護平臺的合法權益;
(五)企業成員原則上成為平臺內院校的實驗實訓與產學研基地。
第十六條 平臺成員要求退出平臺時,應提前三個月向平臺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委員會批準后,方可退出。
第十七條 平臺成員如違反本章程,損害平臺聲譽和利益,情節嚴重且勸告無效,由建設委員會表決通過后責令退出或予以除名。必要時將追究其單位法定代表人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章程解釋權屬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