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15-05-07閱讀次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
為深入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有效推動減負惠農政策落實,按照中央教育實踐活動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整治“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和領域違規收費和收紅包、購物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群辦函字〔2015〕20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整治亂攤派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群辦函字〔2015〕21號)要求,決定開展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整治重點
(一)涉農亂收費清理整治重點。主要對違規出臺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以及利用職權強行服務、變相收費、搭車收費等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加大對農民反映突出且帶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治理力度,下力氣糾正以各種名目和手段的涉農亂收費行為。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強制或以自愿名義要求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商業保險、校服,以及收取試卷費、補課費、飲水費、學雜費等問題。
2.計劃生育領域社會撫養費征收程序不規范,以各種名義收取計生調查費、放環信用金、孕前檢查費、計生保證金,以及搭車收費、強制服務、以罰代管等問題。
3.農民建房領域除向農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以外的配套設施費、測量設計費、占道費、選址費、建房押金等問題。
4.動植物疫病防控領域將公益性服務轉為經營性服務、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等問題。
5.殯葬服務領域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違規收費以及捆綁、強制服務收費等問題。
6.農業用電領域向農民收取電網改造費、變壓器更新費、電表費,以及其他加重農業用電負擔等問題。
7.各項惠農補貼補助補償政策落實過程中,代扣代繳、搭車收費、配售商品、以領取補貼為條件要求繳納其他費用等問題。
(二)涉農亂攤派清理整治重點。主要對要求基層組織提供贊助、資助、捐贈財物,承擔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以及超限額訂閱報刊等問題開展清理整治,切實糾正有關部門和單位將項目資金缺口、部門工作經費、人員辦公費用等轉由基層組織承擔行為。
1.有關部門和單位將應由財政承擔和配套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和服務費用等向村級組織轉嫁問題。
2.違規要求村級組織提供農村中小學校舍建設費、修繕費、取暖費、贊助費以及教師工資等問題。
3.有關部門和單位以村級治安綜合治理、衛生環境綜合治理等名義要求村級組織出錢出物出工的達標升級活動。
4.村級組織報刊訂閱超出限額標準,違規擴大黨報黨刊征訂范圍和搭車發行其他報刊,利用行政權力通過發文件、下指標以任務分解、代訂代繳等方式向村級組織攤派報刊等出版物問題。
5.有關部門和單位向村級組織下指標定任務,對未完成計生管理目標、征兵工作等任務的村級組織進行處罰問題。
6.各類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以教育培訓、慈善捐贈、要求入會等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費用問題。
二、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進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階段(4月至5月中旬)。各地農業部門(減負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本區域范圍內清理整治方案,指導各級全面開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深入排查階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級農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采取全面自查與適時抽查等手段,深入排查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
(三)整改落實階段(8月中下旬)。對排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組織核實和整改,對違規出臺的收費文件要一律撤銷,對違規收取的費用要一律退還,對違規責任人員要依法予以嚴肅處理,鞏固清理整治活動成效。
(四)總結報告階段(9月)。各地要認真做好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情況匯總上報工作,形成的總結報告、統計報表(見附件)以及制度建設相關文件等,請于9月底前上報農業部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三、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活動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作為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內容,加強部門協作,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涉農亂收費亂攤派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各類涉農亂收費亂攤派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對整治亂收費亂攤派情況的抽查。
(三)加強調查研究,搞好輿論宣傳。以解決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堅持檢查與調研相結合,加強對新時期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的調查研究。加強宣傳輿論引導,及時報送當地工作成效和經驗做法,加大對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發揮引導和警示作用。
聯系人:宋華東 郵箱:nyb64193136@163.com 電話:010-59193174 傳真:010-59193184
附件:1.清理整治涉農亂收費情況統計表(略)
2.清理整治涉農亂攤派情況統計表(略)
農業部
2015年4月29日
附件請點擊此鏈接查看:http://www.moa.gov.cn/nybgb/2015/wu/201712/t20171219_6103839.htm
信息來源:農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