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1-07-07閱讀次數: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460號建議的答復
侯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新修改動物防疫法,加強圈養野生動物防疫、檢疫管理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林草局,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快修訂“人畜共患病名錄”
人畜共患傳染病的認定是一個技術問題,需要獸醫、醫療衛生、野生動物保護等方面專業技術人員在實驗室和臨床試驗等的基礎上共同論證后確定。2007年,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審議通過后,我部及時組織各有關方面深入研究,并會同有關部門于2009年1月19日發布了《人畜共患傳染病名錄》(農業部公告第1149號)。今年,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審議通過后,我部立即組織有關方面對《人畜共患傳染病名錄》進行評估,開展修訂工作。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衛生健康、野生動物保護等部門,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共同制定目錄并對外公布。
二、關于加快制定野生動物檢疫辦法
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對野生動物檢疫提出明確要求,由我部會同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野生動物檢疫辦法。我部與國家林草局建立了野生動物檢疫溝通協作機制,就動物園野生動物檢疫、蛇類檢疫等問題開展了重點調研,組織起草有關檢疫規程。今年4月下旬,組織中科院、東北林業大學等單位的有關專家召開專家研討會,研究修改了有關檢疫規程,為野生動物檢疫辦法的編制提供了依據。下一步,我部將會同國家林草局繼續推進有關工作,在盡快起草形成有關檢疫規程初稿基礎上,及時開展溝通交流、專家研討和實地調研,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對檢疫規程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著力提升檢疫規程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爭取早日出臺。
三、關于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發證范圍
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出臺后,我部抓緊開展配套規章制修訂工作。在《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修訂過程中,充分總結近年來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工作經驗,深入分析有關問題,特別是對于審查發證范圍等問題進行重點研究,目前已形成《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修訂稿)》。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推進《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修訂工作,爭取早日出臺。
四、關于野生動物保護區、飼養場周邊劃定免疫隔離區或隔離小區,對隔離區內家養動物實施強制免疫
我國對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政策。近年來,中央財政每年在專項轉移支付中安排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60億元左右,用于支持重點動物疫病國家強制免疫、強制撲殺、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等,其中強制免疫疫苗補助經費超過40億元,每年3月根據強制免疫計劃和畜禽養殖量測算下達。根據有關動物疫病流行情況,目前國家強制免疫補助經費支持的免疫病種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依據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還可以根據當地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強制免疫病種和區域。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區、飼養場周邊家養動物強制免疫工作。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單位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010-59191692
農業農村部
2021年6月28日
信息來源:農業農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