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1-07-07閱讀次數:
農辦議〔2021〕85號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人大代表提出了關于動物防疫法相關配套規定制修訂的建議(第2305號建議),農業農村部作出如下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對原有法律制度作了一系列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多項新的法律制度規定。近期,為保障法律有效實施,農業農村部加快開展動物防疫法相關配套規定制修訂工作,已經取得一定進展。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按照規章制修訂程序要求,加快開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修訂工作,力爭按程序早日出臺。
信息來源:中國獸醫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