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4-03-14閱讀次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工作總站: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 號)和2024年畜牧獸醫工作要點,我中心組織實施2024年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以下簡稱“國家級凈化場”)評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按照“自愿申請、統一標準、科學評估、分級管理”的原則開展國家級凈化場評估,確保評估的客觀公正。
二、評估范圍
(一)評估種類
國家級豬偽狂犬病、豬瘟、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禽白血病、雞白痢、支原體病、牛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羊布魯氏菌病凈化場等。
(二)申報條件
有兩年以上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經驗,符合《動物疫病凈化場評估技術規范(2023版)》(疫控綜〔2023〕49號)必備條件和現場綜合審查要求的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
三、組織形式及工作安排
(一)組織申報
本年度申報工作分為2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4月30日;第二階段為5月1日起至8月15日,以省為單位進行申報。各單位接到通知后,登錄中國獸醫網(網址:https://www.cadc.net.cn)“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進入“全國動物疫病凈化信息系統”完成填報工作。以省為單位將《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申報書》(模板見《動物疫病凈化場評估管理指南(2023版)》)和推薦函(附《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推薦匯總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分別寄送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和我中心,過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審
我中心配合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組織評估專家對各地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必要時開展現場調研,確定擬評估的國家級凈化場名單。
(三)凈化場評估
我中心分別于上半年(7月15日前)和下半年(10月15日前)組織評估專家組對通過初審的養殖場開展材料評估或現場評估,現場評估比例不低于通過初審的養殖場總數的30%。現場評估專家組由3-5名評估專家組成,負責現場審查、現場抽樣、采樣監督和實驗室檢測結果的確認。養殖場所在地的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協助完成各項工作。樣本檢測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指定實驗室完成。
(四)報送評估結果
我中心根據評估專家組意見,對評估結果進行匯總和復核,并向農業農村部上報最終評估結果。
四、有關要求
(一)擴大范圍,突出重點。各地要緊跟產業需求,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繼續以種畜禽場和奶畜場為重點,開展垂直傳播性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凈化,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二)嚴格把關,確保質量。高度重視國家級凈化場申報工作,嚴格審核申報養殖場相關資質,指導完成系統填報,確保申報養殖場符合國家級凈化場申報要求。
(三)加強指導,規范管理。扎實開展轄區內動物疫病凈化場日常管理和技術培訓。對動物疫病凈化場一場一策進行指導,持續加強凈化效果的抽樣檢測,長效維持動物疫病凈化狀態。
五、聯系方式
(一)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聯系人:趙鑫鋮 電話:010-59191402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畜牧獸醫局防疫處)
電子郵箱:syjfyc@163.com
(二)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系人:張倩、胡迪 電話:010-59198882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貴大街17號(創新中心工作組)
電子郵箱:cadccxzx@126.com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2024年3月7日
信息來源: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