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中國獸醫協會發布時間:2023-12-14閱讀次數:
為加強動物診療活動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我部制定了《動物診療病歷管理規范》,并對2016年出臺的《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進行了修訂,現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執行。農業部2016年10月8日公布的《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動物診療病歷管理規范
2. 獸醫處方格式及應用規范
農業農村部
2023年12月12日
通知及附件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734號.pdf
信息來源:農業農村部